社保调基,又一波城市宣布2023年新基数!
近期,又有一波省市宣布了2023年最新社保基数。
广东省
《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22号)已发布,明确了广东省2023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同时,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执行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失业保险
执行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关于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规定和各市2022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2023社会保险年度各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如下:
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
执行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根据《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55号)关于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规定和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2023社会保险年度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如下:
重庆市
2023年7月10日,重庆市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48号)。通知中明确:
2023年度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863/月。
社保缴纳基数调整为
上限:20587元/月
下限:4118元/月
执行时间: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成都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关于2023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2023年7月起,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分别按2022年度全口径省平的60%(4246元/月)和300%(21228元/月)核定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限执行。
即成都市医保基数调整为:
上限:21228元/月
下限:4246元/月
山西省
2023年7月7日,山西省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
山西省2022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38元/月。
社保缴纳基数调整为
上限:19314元/月
下限:3863元/月
执行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河南省
2023年6月30日,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公布2022 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测算数5965元,按此计算,个人月缴费基数调整为
上限:17895元
下限:35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