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人事政策速递汇总第1120期(太原、昆明、天津等5城市)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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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13
(一)太原工伤比例调整通知
工伤比例下浮至0.2%,2023年1月执行,退1-9月差额。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10。
(二)昆明2023年度社保基数上下限调整通知
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缴费上下限调整为:20718元/月-4143.6元/月。单位大病医疗缴费基数调整为41.44元/月。2023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20718元/月-4144元/月,从2023年1月起补差。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11。
(三)天津市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比例变更通知
天津市2023年11月起,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比例由原来的10%调整为9.5%,其余不变。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11。
(四)关于调整南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自2023年11月1日起,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1810元调整为1990元。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11。
(五)2023年青岛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通知
2023年1月起,青岛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4242元-21207元(原暂按4378-21888执行)。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