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申报个税汇算清缴了吗?计税方式不同结果或有区别
天津北方网讯:“我刚申请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显示退税8000多元!”“我两种方法申请,一种退税为0,一种补税好几千……”又到了一年一度个人所得税退税/补税时间。3月21日起,纳税人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无需预约,可随时办理。记者了解到,不少纳税人采用不同的计税方式,结果却有较大区别。那么选哪种方式“更划算”呢?
年度汇算指的是,纳税人针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全年税收额,减除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额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税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者应补税款。简单来说,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从而精准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优惠政策。
个税年度汇算听起来挺麻烦,操作起来其实很简单,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办理,税务机关为其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不方便或不愿意通过线上办理,也可到线下服务大厅办理。
不同计税方式导致不同纳税结果的情形,主要是针对有年终奖的纳税人。您可以选择的方式之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合计数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合并计算纳税。您还可以选择将年终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单独计算纳税。两种方式得出的结果可能很不同。您不必纠结,可以两种方式都试一下,哪个满意选哪个。
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皆无需办理汇算: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津云新闻编辑刘颖)